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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海绵体”的建设重点有哪些?
来源: | 作者:扬州大长江环保 | 发布时间: 2025-01-03 | 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类海绵体的建设重点

1)原有的“海绵体”——保护优先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

        通过科学合理规定城市的蓝线绿线等开发边界,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2)受到破坏的海绵体”——生态恢复和修复

        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收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通过综合运用屋里、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3)新建海绵体”——低影响开发

        在城市建设中优先采用具有渗透、调蓄、净化等海绵功能的雨水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比例。

 

        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