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于近日正式印发了《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该文要求:化工、电镀、原料药制造、冶炼、印染行业(或含相关工序)工业企业雨水收集和排放环境管理适用该办法,造纸、制革、平板玻璃、水泥、钢铁等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收集和排放环境管理可参照该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