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如何与“双碳”战略以及其他国家政策相结合
在中国“双碳”战略机遇期,应当意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促进建筑能耗降低等的作用。海绵城市建设有助于二氧化碳减排,与“双碳”目标具有一致性。因此,有望借力“双碳”机遇,将雨水收费制度融入碳汇交易市场,利用金融体系来支撑海绵城市建设。与此同时,相关规范立法也有待完善:如若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将雨水作为面源污染源,就为立法收费提供了合理性。
海绵城市建设的常态化需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寻求体制上的突破。其作为城市的基础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开发出一套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应当使政府投资(如出资购买相关服务)发挥带动作用,鼓励探索新的市场机制模式。
海绵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同样有赖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对创新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在政策支持下,通过技术创新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产品体系,采用标准化产品,将大大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效率与效果。
在政策导向方面,引入更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够持续性地促进和引导技术体系向下推行。以风险评估为例,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制作评估模型既耗费精力又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显然很难激发技术人才主动投入到此类必要的前期研究工作中。
最后,为进一步助力现有政策机制的有效推进,可以尝试将已经具有一定理论研究基础的理念应用于实践。例如,借鉴最大日负荷总量(TMDL)控制计划的污染负荷分配方式,使径流控制率与受纳水体的水质指标直接挂钩。TMDL可以成为河长制的抓手并纳入评判河长的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有助于改进现状海绵城市建设的监测评估方法,亦有助于推动更多中国城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综合性城市水系统管理方案。